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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南通二级造价工程师合格标准及成绩查询通知

(发稿时间:2021-3-16)


各考生:

    根据根据《江苏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9〕3号)和《关于公布江苏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的通知》(苏建人〔2021〕43号),现将我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查询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

序号 科目名称 合格分数线
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60
2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土木建筑工程 50
3 交通运输工程 60
4 水利工程 60
5 安装工程 55

应试人员可登录“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js.bm.zjcloud.net.cn/login)查询成绩。考试合格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主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并可凭此证明到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发放。

应试人员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于成绩公布后30日内申请复查(《成绩核查申请表》见附件1),查分申请请提交至所在市报名点(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2)。

附件1

成绩核查申请表

考试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
申请复查科目   准考证号
档案管理号   所查科目原始成绩
报名点   联系电话
申请
复查理由

注意:

1、若所复查的考试没有档案管理号,该栏目请注明“无”。其余项目必须全部填写,若因应试人员误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己负责。

2、应试人员须在认真阅读“复查须知”后手工填写,确认以上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复查规定的要求,否则申请无效。(若应试人员复查多科,可在“申请复查理由”一栏填写相关信息)。

复查须知

1、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凭成绩核查申请表及准考证向当地考试主管部门申请复查成绩。

2、复查试卷的内容包括:应试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有无漏改、错改;是否有违纪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卷的宽严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

3、复查时间: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所在报名点申请复查试卷。

应试人员签字:受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1. 成绩核查申请表.doc

附件2: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报名点 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南京 南京市建委宣教处 025-83753556
无锡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0510-82739987/81822752
徐州 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0516-66998106
常州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办 0519-85682071
苏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业教育培训处 0512-65182826/65160715
南通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业教育处 0513-59000502
连云港 连云港市建设培训中心 0518-85516163/85507357
淮安 淮安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0517―83662603
盐城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 0515-88422665/88423665
扬州 扬州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0514-87922870/87203686
镇江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0511-85581885
泰州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处 0523-86882776/86882681
宿迁 宿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0527-84387323/8438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