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崇川区
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崇川区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对照《南通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通职字〔2015〕7号)(附件1)文件要求。
二、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
见《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申报采取先网上申报(网址:www.0513zc.com),后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各单位须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负责,确保网报材料和纸质材料的内容完全吻合。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5月10日。网上申报结束后,各单位再按照电话或QQ通知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5月20日。
2.纸质材料除申报表2份和简介表8份外,其它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有目录(详见附件3),使用标准档案袋。各单位必须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原件,确保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重要原件报人社局及评委会初审时也需要提供。
3.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严禁弄虚作假。
4.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发表等材料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300元。
附件:
1.《南通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通职字〔2015〕7号);
2.《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3.《申报材料目录》;
4.《崇川区申报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简介表》;
5.《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0日